政府擬強制規管網吧 禁提供住宿服務.防安全隱患與不當行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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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,建議加強對互聯網電腦服務中心(俗稱網吧)的規管,將現行自願遵守的《經營者守則》提升為強制性法定監管。政府提出兩大方案,包括直接納入《遊戲機中心條例》發牌制度,或參照電子競技場地模式申請豁免,但均強調不得提供住宿服務,以保障公眾安全。近年部分網吧轉型提供包廂、梳化床甚至淋浴設施,吸引內地旅客低價過夜,暴露消防及樓宇安全風險。當局此舉旨在回應社會關注,杜絕過往網吧常見的不當行為。

雖然在疫情後有本地網吧結業,但同時亦有國內網吧業者來港開設網吧。
雖然在疫情後有本地網吧結業,但同時亦有國內網吧業者來港開設網吧。

政府早在 2003 年推出《互聯網電腦服務中心經營者守則》,涵蓋消防、樓宇安全、噪音控制、防止罪案及過濾色情資訊等指引,但一直屬自願性質。隨著網吧營運模式轉變,由基本上網服務演變為以網絡遊戲為主,部分場所更添置獨立房間等設施,現行守則已難以應對新情況。

包廂提供獨立空間,電腦亦配備最高階規格。
包廂提供獨立空間,電腦亦配備最高階規格。

根據 2014 年立法會討論文件,政府當時已考慮將網吧納入《遊戲機中心條例》規管,發牌條件參考自願守則,包括限制 16 歲以下人士在指定時間進入、安裝色情過濾軟件、確保軟件不侵犯知識產權,以及防止場內賭博等。文件亦建議豁免小型或非主要提供互聯網服務的場所,以平衡營商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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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不當行為頻現 安全隱患突出

過去多年,網吧曾被指為青少年沉迷遊戲、接觸不良資訊的場所。部分經營者未嚴格執行守則,導致噪音滋擾鄰居、衛生環境欠佳,甚至有顧客在場內進行不法活動。近年更出現新問題:部分網吧變相轉型提供住宿服務,內地旅客在五一、復活節等假期選擇以低至百多元過夜,包廂內設床鋪、淋浴間及洗衣設備,引發賓館業界不滿,認為構成不公平競爭。

近年部分網吧轉型提供包廂、梳化床甚至淋浴設施,吸引內地旅客低價過夜,暴露消防及樓宇安全風險。( A.I. 生成圖片)
近年部分網吧轉型提供包廂、梳化床甚至淋浴設施,吸引內地旅客低價過夜,暴露消防及樓宇安全風險。( A.I. 生成圖片)

這些做法帶來嚴重安全隱患。網吧場地設計主要供短暫使用,並非按照住宿標準建造,消防設施、通風及逃生通道未必符合要求。一旦發生火警或意外,後果不堪設想。民政事務總署牌照事務處已接獲相關舉報,並展開巡查,若證據充分將按《旅館業條例》檢控,最高可罰款 50 萬元及監禁 3 年。

過往亦有個案顯示,網吧環境易滋生罪案,如雜項盜竊或青少年深夜逗留導致家長投訴。雖然整體犯罪情況不算嚴重,但公眾安全及青少年保護仍是重點關注。

兩大規管方案 平衡安全與發展

方案一:將網吧直接納入《遊戲機中心條例》,須符合防火、樓宇安全等條件,並可能設成人場或兒童場限制,以及禁止穿校服人士進入。此方案較嚴格,有助防止青少年沉迷遊戲。

方案二:參照電子競技場地制度,符合樓宇、消防及通風等安全標準者可逐一申請豁免,但須遵守包括「不得提供住宿服務」等特定條件。此方案較具彈性,避免過時條文影響行業發展。

政府其中一個方案是將網吧直接納入《遊戲機中心條例》,須符合防火、樓宇安全等條件,並可能設成人場或兒童場限制,以及禁止穿校服人士進入。( A.I. 生成圖片)
政府其中一個方案是將網吧直接納入《遊戲機中心條例》,須符合防火、樓宇安全等條件,並可能設成人場或兒童場限制,以及禁止穿校服人士進入。( A.I. 生成圖片)

立法會議員如鄧家彪及鄭泳舜均支持加強規管,認為發牌制度可明確責任,巡查時易執法,並建議在牌照加入禁止住宿等條件。政府將於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討論,聽取意見後細化方案,並適時進行公眾諮詢,目標在保障安全同時兼顧新興遊戲產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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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認為,此次規管升級反映政府與時並進的態度。業界需及早準備符合新要求的營運模式,而市民亦可期待更安全的休閒環境。未來如何平衡創新與規管,將是業界與當局共同面對的課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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